夜 有 所 梦
祷告之时  甘甜之时  使我离开  烦恼之事  当我遇到  重压忧愁  我灵却常 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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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 @ 2006-04-21 12:10

         明明的确不是天使,天使哪有尖尖的耳朵?天使哪有如此绚丽的衣装?天使哪来这种“禁色“之美? 
  “他这把嗓子倒还犀利”当这句话从我一个“非明迷”朋友口中道出时,我打心眼里对他油然而升起一股敬意:他小子居然想到用“犀利”两个字来形容黄耀明的声音,颇让我有种“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感觉。

 

        那还是初中的时候,也就是《真心英雄》被唱滥的时候,我印象中那四个男人中有一个人很不一样——他没其他三个人“红”,他的头发最长,MV中他的表情最陶醉:闭着眼睛,笑靥如花。——这就是初见明哥的形象。

   “他穿着金色的西服,他穿着紫红色贴身衬衫,他穿着长褛,他戴琉璃冠冕,他衬毛毛披肩……台下的明哥低调,台上的明哥总是好“惊艳”,有种“型不惊人誓不休”的味道。无论是在脸上划个蓝荧荧的大叉,涂一半浓墨重彩的眉毛,弄成耳朵尖尖的精灵,让我每次看到都有觉得冷光一闪,刹那失神。这个男人如此冷清而妖艳,他的表情如此的纯粹而陶醉,叫我怎能不爱他!

  红色也是明哥舞台装常见的颜色,很客观地说,明明穿红色比哥哥好看,因为人很白,清瘦。大红,还有桃红,明哥把它们穿的很炫目——这是真正的耀眼,任何语言在此都是牵强而徒劳的。因为弄不清红色和明哥,到底是谁在为谁增色?

  
  “繁华盛世浮生迷恋,夜未浓绵绵梦魂牵 ,缠绵缱绻妩媚娇艳 ,良辰美景似水流年”好比这歌词的,黄耀明感觉是明媚而迷离,冷艳而暧昧的,让人有小小的“胆战心惊”,有一种“犯禁”的刺激之感。 
 
P.S推荐明哥(包括达明时期)的作品---专门针对"非明迷"的XDJM
 1.禁色("同志"们都知道的),四季歌,忘记他是他(意义暧昧的歌),身外情(曾获金像奖最佳电影音乐),春光乍泻,下一站天国,不夜情,画出彩虹,漩涡
2.光天化日,万福玛利亚,石头记,爱比死更冷,翡翠剧场,明日之歌,O女郎,天花乱坠
3.我这么容易爱人,六月和十二月,爱弥留,下落不明,北地胭脂,风月宝鉴,

另外,狂吐血推荐明哥翻唱的曲目(明哥也是个翻唱大王哦)--那个什么"迪克牛仔"的只能在KTV里存在,明哥的翻唱才是"作品",首首都不亚于原唱:
暗涌,一枝花,你没有好结果(本人最爱),血染的风采(就是董文华唱的那个!!),在那遥远的地方(绝对要听的),容易受伤的女人

 

 




 
路过蜻蜓 @ 2006-04-17 11:44

你是最绝色的伤口,或许!>mp3.
 
    在我将要写的这三个男人中,我想了很久,究竟把他放在第一位还是第三位?无论首尾,都只能说明——他最珍贵。
  本来这篇帖子只打算用一副图片和一首歌为全部内容,因为关于他的文字已经丰富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那些足以借来表达我的感情了。更贴切的理由是,我以为,任何表达都是另一种遮盖,任何描述都是另一种限制,特别是对于他。而我也只在单薄的文字中寻一些些只言片语。
 《红》的最后一句歌词:你是最绝色的伤口,或许!
“绝色的伤口”这几个字让我有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似乎“绝色”和“伤口”都是他烙在人们心里的印。

 “眉目如画”是作家倪匡曾经对这个男人的形容,他的美总是能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不是因他完美,而是因他的风情万千。
  而世事总是让人回不过神,老天总是“不许人间见白头”美丽却短暂,绝色也成了永远的伤口。
   
唉,遮盖也罢,限制也罢,只会写字的我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路过蜻蜓 @ 2006-04-17 10:48

    尽量客观地说,达芬奇密码》这本书的语言,情节结构,故事类型,一点都算不上独特,但都是“经典”,模式化,可确是成功的模式化。我相信作者和出版社都完全明了,书的故事内容会如同娇贵的瓷器掉在坚硬大理石地板上的效果一样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一定会有好多人感到自己某些已形成多年,如同吃喝拉撒一般普遍而又理所当然的观念受到了冲击,就像瓷器碰上了大理石,自己那些如此“无可厚非而简单”的认识被一下子击得粉碎。而另一些人,则会体会到自己的灵魂像被硬金属狠狠敲了一下的音叉,长久而眩晕地嗡鸣起来~~~

        颠覆!!——这本书最强烈地感觉

所颠覆的当然不是文学意味很强的叙事方式,故事结构,相信我,在这一点上,你决不会感到在看“生命中不能承受***”系列,你完全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东西,完全明白作者的意思。当然,作为悬念小说,结构上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每一章最后都留下一个悬念,而且绝不会在随后的一章马上给你答案,甚至下一章也决不会是上一章的顺接,而是跳到另一个事件,空间,时间。就这样,你脑中的问号不断堆积,又不断找到答案,这可比一般小说的场景跳跃密度要高得多了,显而易见,作者丹。布朗借用了电影蒙太奇的手段,让我们在读小说时也能如看电影般身临其境。 

  颠覆之一:关于列昂纳多
芬奇 
  我所认识的第一个列昂纳多不是达芬奇,而是风靡世界的〈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穷小子的扮演者;就如同我第一次知道达芬奇不是从〈蒙娜丽莎〉,而是小学课本上那个画鸡蛋的小孩。在中国,我相信这种认识顺序十分典型和普遍。那个画鸡蛋的小故事,那个极富“教育”意义的小故事,那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就是我成长中相当一段时间关于达芬奇的全部印象,和那个砸缸救人小孩没有多大区别。以至于我幼小的心灵中曾认为:伟大的灵魂从小孩开始就与众不同了,知道不厌其烦地画鸡蛋和见义勇为了,可不会淌着鼻涕,穿开裆裤滚铁环。 

   后来,当我看到那个美丽女人的神秘微笑,终于想起了那个画鸡蛋的小孩,原来他除了画鸡蛋还画漂亮的女人,也画裸体的男人,其实他什么都画,还画了后来汽车和坦克的雏形,他远远不止是个画家,而是一个以绘画传递和表达思想和智慧的人。
 
   如果你以为达芬奇绘制了诸多宗教画而认为他是一只上帝的羔羊,那就错鸟! 
   首先,他所作的宗教画几乎都是应教会或他人的邀约而作,是要收钱的,是“定制”的作品,而且如果他没有按质按期完成的画,他还一分钱都拿不到。 
   其次,达芬奇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者,理所当然是对上帝的“亵渎”。光是这一点,就足以将他挡在上帝的圣殿之外;他还从坟墓里挖出尸体以研究人的解剖构造,还绘制了无数的解剖图;他使用左手作画,而“左”在基督教中是被认为是邪恶的,是背离了上帝的标志。不过,这些丝毫没有影响达芬奇是个杰出天才的事实,而且是个离经叛道的天才!




 
路过蜻蜓 @ 2006-04-13 11:47

    不错,正如你所想,这个标题抄袭了电影“American Beauty”(〈美国丽人〉)。Vampire就是blood sucker。就是“吸血鬼”的英文单词。至于“Vampire Beauty”,顺便插句题外话,你可以说“吸血鬼”是blood sucker,但却不可以说blood sucker是“吸血鬼”;就如同你说“人有两只脚“,却不能说“两只脚的是人”,因为小娃娃都知道鸡也是两只脚的,这个在语言逻辑学上好象叫做“宾词不周延”。
Blood sucker(吸血者)只是吸血鬼的一个特征之一,当然这也是他们最为著名的嗜好。而在英语中,吸血鬼有一个专有名词——Vampire!既然专门为他们造了一个词,这么说来,吸血鬼在西方文化中还是有相当的渊源。
    
    这一点,从众多的外国吸血鬼影片就可以看出来,就好象我们东方人对神仙狐精的故事兴趣浓厚一样,西方人对吸血鬼也是情有独钟。随便数几部电影吧,《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夜访吸血鬼》,《范.海辛》,《刀锋战士》系列,《吸血女王》,《黑夜传说》,实际的数量当然远远多于这几部,不过举几个大家耳熟能详的。
    
    总的来说,这些Vampire电影(请允许我用“Vampire”这个英文原词,以示对这个神秘族类的致敬)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传统派,二是革新派。前者延续了传统经典的吸血鬼故事线索和规则;后者的跳出原来的故事,脱离了Vampire本来的出身,不再是忧郁的贵族与神秘的城堡,而是带上点“科幻”色彩。
他们是嗜血的异类,是范海辛博士追猎的对象,是死亡与恐惧的化生;他们被上帝的光芒所威慑,被人类的团结与勇气所牵制。但他们却始终没有被彻底消灭。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吸血鬼故事和电影最后的结局虽说都是“光明战胜黑暗”,但从来没有一个说Vampire是彻底完蛋的,他们总是全身而退,回到古堡或是重新钻进墓地的棺椁,耐心等待时机,等待黑暗的再次降临。
    
    吸血鬼的起源在西方有多个版本,最早的版本出自《圣经》,最早的吸血鬼据说是圣经中的该隐。他是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所生第一个孩子,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弟弟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而该隐的青菜萝卜自然招来上帝不满。该隐由此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你却说不知。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 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 。”(看来耶和华他老人家真的很喜欢折磨他人,喜欢让人活受罪。那个引诱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蛇也是得了耶和华的诅咒:终生以尘土为食,用肚皮行走,以蜕皮的煎熬替代死亡。)而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不知这算不算是“一棵青菜萝卜引发的惊天诅咒”?)
    
    版本之二则是最为著名的“德古拉”。这个形象是在十九到二十世纪间因大量有关吸血鬼的小说出版的原故而定形,其中以英国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的《吸血鬼德古拉》最为有名,其中的德古拉伯爵是集当时的吸血鬼于大成,现在我们知道有关吸血鬼的特征、弱点等,都是出自这本小说。传说这位德古拉伯爵原本是罗马尼亚的一位战功显赫的贵族,有一位如女神般圣洁和美丽的妻子 (《惊情四百年》里,妻子由薇若娜。赖德扮演),两人十分相爱。可是由于政治阴谋斗争,就有谣言说伯爵已经战死沙场了,他美丽的妻子当然悲痛欲绝,便投河而死。当德古拉从战场返回时迎接他的却是家破人亡的噩耗,于是他将满腔的悲愤和怨愁化为诅咒:“如果上帝无所不能,为何让我背负这样的命运,那么我宁愿和魔鬼交换灵魂,永世嗜血而生。”就这样,一个吸血鬼便极富浪漫与悲剧色彩地诞生了。
(待续)




 
路过蜻蜓 @ 2006-04-13 11:43

     个人认为好的电影应该表达的是其他的艺术手段都没有办法达到的效果和境界,不然的话,干吗要花那么多钱拍个电影呢,写本书,画副画,唱首歌不是来得更容易更明白一些么?所以我对于碰到人问我:这个电影讲的什么(故事)之类的问题,常常难以回答。我想如果我三言两语就把电影给说出来了,干吗不把它编成个相声段子啊。就如同把《无极》改成“馒头”一样,“馒头”的大受青睐,说明《无极》不太像是部好片子。 
     
    我绝对承认,这其中不排除本人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但更多的时候是我故意不想说。因而呢,我更偏爱让我看了之后讲不出个“所以然”的片子,但却总止不住心潮涌动,浮想万千,口中最多蹦出的是一些表感叹的单音节词儿,或者撅嘴蹙眉,或者貌似若有所思(哈哈,写到此处,脑中就一个“思想者”的造型。看来受经典的“毒害”不浅,搞的自己都有点失语啦)。嘻嘻,这都是在胡诌的皮毛,我真正想说的是:就我来说,好电影不要一眼看穿,也不要让自己完全摸不着调。好例子就像金基德和王家卫,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一样以及比他们更棒的,在此恕不一一列举。




 
路过蜻蜓 @ 2006-04-13 11:19

      原来音乐对于一个真正的音乐人来说是立体的,混沌的,血肉交融,远远不至于“唱”出的声音那一个部分。音乐诞生的过程,真的如同一个孩子的降世。从精子卵子的结合,胚胎的孕育,成长直到婴儿哇哇落地。在这部记录片里我看到了陶喆怎样孕育生下他的音乐宝宝的过程,当然,实际肯定不止片中缩呈现的片段,从整张专集的概念的提出,每只曲子的成型,每首歌词的逐句推敲,编曲,录音,配唱,混音~~~~~。陶喆的亲历亲为,光脚盘腿拨弄吉他,旁边放着录音棒,抖动着身体,一点点吐出他所抓住的灵感。“前面有了,后面有了,就是中间出不来。”所以在星期六的夜晚,没有休息,没有朋友。没有松懈,只有LUCKY弟弟和抓破头皮也写不出半个音符的沮丧陶喆!那情景让我想起小时侯写作文写不出来的懊恼。呵呵,原来音乐才子的私生活也会有如此难熬的时候。
    
    这种创作瓶颈犹如生产前的阵痛,伴随子宫强烈的收缩,胎儿即将面世,这是每一个人在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是都会遇到的,最常见的说法是“黎明前的黑暗”吧。再厉害的天才在灵感面前也会低头,因为它完全不受你的控制,而你所能做的只是日常点滴的累积以及耐心的寻找和等待。就如胚胎形成后的生长过程,母亲会做一切利于胎儿成长的事情,可是却永远也不能完全掌握它的生长,惟有祈祷和心潮起伏的期盼。
    
   可我却羡慕他的这种“阵痛”,借句不是特别恰当的俗话叫“痛并快乐着”(注意:此处含义不同于白岩松同志的原义)。因为这是一种充盈着快感的阵痛,这在科学上是说的过去的,疼痛有时会伴随着强烈的快感,极端的例子就是“受虐狂”。话说回来,我坚信创造的快感给人以力量,它太诱人,而创作者都是中了这种快感毒的瘾君子。
    
   这片子似乎看到了一种自己一直想要 而没有得东西,曾无数次憧憬过的东西。厌恶现在的生活状态,对自己失望,害怕就这么一直下去了,需要一种力量把自己拉出这个惯性的轨道,可也中了毒了,那不是种“快感”,是让人恐惧和绝望的东西。我觉得自己最害怕的时候不是在某种“谷底”的时候,因为那时候反而会激发斗志和动力;而是上下不沾,脚底踩空的时候,好比做梦时梦到在悬崖边上一脚踩虚就栽了下去,马上就会惊醒。可生活不是梦,没有醒来的时候,就怕真醒来时却粉身碎骨魂飞魄散,完蛋了!
     
  “我只狠我自己,逃不出这监狱”。《黑色柳丁》就是我现在的写照,目前我不大愿意听软绵绵的歌啦,因为我自己已经像一只在温水里煮得软绵绵的青蛙啦,得有个东西刺激一下,好让我蹦出去。
     
     我不怨天尤人,我只怨自己。所以我喜欢陶喆,因为他身上有我向往而还没有的东西。他在片中说担心自己时间不够,总是和时间在赛跑,可我常会对人说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其实我说谎了,但也不完全是,我需要做的太多了,多得我像鸵鸟一头栽进沙里,大半身子露在外面也不管。这种自欺欺人的办法后果会很严重,因为它耽误了鸵鸟逃跑的时间,最后让敌人给抓住。可鸵鸟毕竟是卵生动物,这种蠢办法还就世世代代传了下来,简直辜负了它们那一双貌似强悍的脚,也让我知道动物世界里那些鸵鸟奔跑的镜头的难得了。
    
   哈哈,小胖还在片中说个有意思的:我觉得生活不是悲剧,是喜剧,充满了黑色幽默,像Woody Allen的电影一样有着很大很大片的灰色地带(我相信这肯定不是他的原创,但我喜欢他的这个看法)。小时候我当然对这么深奥的理论没什么概念。大些后只觉着身边有人哭有人笑,算是正剧吧。大学时一个老师压抑而悲愤地对我们说:同学们那,人生是个悲剧。碰巧那会儿我正闹失恋,就想:真是个悲剧!可当这些都过去之后还是觉得这些都不太对-——原来是喜剧,灰色的,没有那么多非黑即白的东西。可我并不对此失望,我不是一个愤青,这个世界,我们的人生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嘛,。
暂时写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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